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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物丨邵明强——“铁笔法医”的寸寸柔情
发布时间:2015-11-09 15:51:00    来源:日照市人民检察院    

法医关乎“法”和“医”,毫厘之差就能让当事人终生抱憾,唯有用心坚持正义,才是“法医”作出判断的唯一准绳。

19年来,邵明强办理过的11000余起案件,件件是铁案,邵明强硬是用“零纰漏”创造了检察系统的一个免检品牌。

他说,职责、法律和群众,是他肩上永远的责任。

  

                     

     这几年,邵明强得到的荣誉可真不少——

     党的十八大代表、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五四青年”奖章、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全国模范检察官、 2012 “感动日照十大人物”……

    在邵明强看来,荣誉的不断加身既是对自己过往成绩的肯定,也是对以后坚定法理的敦促。在莒县人民检察院技术科工作的几年里,邵明强始终都把一句话铭记在心:“法医鉴定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来不得半点马虎,出不得半点差错,写法医鉴定的笔必须握在我自己的手中。”

 

“法律工作容不得丝毫马虎,法律工作也缺不得人情味。两者兼得,才能真正帮老百姓伸张正义。”

 

    2007年,盛某家属来到莒县检察院“求助”。原来,盛某遭遇事故后身体大部分功能已经丧失,但急需进行法医鉴定。根据规定,法医鉴定有效的前提是法医必须亲眼见到伤者本人,而盛某家里并没有条件将盛某送到检察部门,如果一直拖延下去,法医鉴定的结果肯定会受到影响。

    还没等盛某的家人把话讲完,邵明强就已经开始收拾工具,他要到盛某家里为他进行法医鉴定。而自此之后,邵明强便向院里提出成立“流动法医鉴定室”,对损伤严重、无法行走的被鉴定人要到床前、到家里、到现场进行鉴定,尽量避免伤者在搬运过程中的痛苦和不便。此后,无论是交通便利的城镇还是偏远闭塞的山区乡村,损伤严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只要打一个电话,他就会马上登门进行鉴定服务。

    几年来,邵明强走遍莒县21处乡镇的230 多个村庄,行程1 万多公里,为被鉴定人上门服务 330 余人次。

    2008年初,被害人许某被人击打致腰椎骨折。案件移送检察院后,邵明强对许某伤情进行审查,并应犯罪嫌疑人要求,对许某腰椎进行复查、会诊,认为许某的伤情构成轻伤。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要求对伤情鉴定意见进行复核。山东省公安厅组织专家对犯罪嫌疑人家属提供的伤者CT片进行会诊后,认定腰椎骨折属于陈旧性损伤,不构成轻伤。

    邵明强坚信自己的审查正确,逐级汇报至山东省检察院技术处,最终,在不到10天时间里,3 次请省内知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会诊,专家组均同意邵明强的鉴定意见,法院也采纳了轻伤的鉴定结论,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有罪判决。

    1995年以来,邵明强共办理各类检验鉴定案件11000多起,对每一起鉴定他都如履薄冰,严格依法依规反复查验,没有发生一起因检验鉴定不公而引发投诉、举报等问题,通过认真细致的鉴定,避免错捕错诉 17 人。

    11000 多起案件,涉及案件双方家庭就要2 万多个。这2 万多个家庭,没有因为邵明强对案件的处理感到心不平气不顺,没有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涉案当事双方还对政法机关心存感激和信任。

“苦要吃得了,累要受得了。既然社会有这项分工,就总得有人去干,总得有人去吃这份苦。”

    法医工作不仅要经常与血肉残肢和尸体打交道,还要经常“野外作业”。遇到夏天,尸体腐烂发出的臭味让人连连作呕,但邵明强却需要经常在这种环境里工作。尸臭中最主要的成分是硫化氢,人将其吸入到呼吸道中后,硫化氢与呼吸道细胞内外液中的钠离子相结合生成碱性硫化钠,吸附在人的呼吸道中会产生持久性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因此,每解剖完一具尸体,邵明强的口鼻中就只有尸臭味,再香的饭菜在他口中也味同嚼蜡。

    2009年春天,一乡镇中学生遭遇车祸身亡。肇事司机被移送起诉后,被害人家属来到检察院,控告司机故意杀人,要求开棺验尸。接受鉴定任务后,邵明强当即赶赴现场。棺材挖出来了,尸体已高度腐败,恶臭扑面而来,围观的人们一哄而散。刺鼻的恶臭让邵明强的胃里止不住地翻腾,但只有坚持做完尸检,才能让事情真相大白于天下,邵明强没有别的选择,咬牙坚持到中午才完成工作。

    “不止一个人跟我说过,干点什么不比现在这个活儿强。”邵明强一边说着,一边淡淡地笑着。当年曾与他一起在医学院奋斗的同学,少有几个和邵明强一样选择了法医的岗位,之所以一坚持就是十几年,邵明强自己也不明白动力到底来自哪里。他只是朴素地认为,“苦要吃得了,累要受得了。既然社会有这项分工,就总得有人去干,总得有人去吃这份苦。”

    其实,工作的辛劳从来都不是邵明强所介意的,他一直感恩正是因为自己所担任的工作,才得以让更多的公平正义存在于人间。然而,邵明强却常常对妻女感到愧疚,不管是对妻子的承诺还是对孩子的诺言,都经常因为突发的案件而化为泡影。甚至有几次,妻子工作出差在外,邵明强只得带着孩子到案发现场进行事故鉴定,他在现场验尸、孩子被锁在警车里等他。

    “我的动力和压力都来自于家人。”家人的默默支持,让邵明强在法医的岗位上一往直前。荣誉的不断加身之后,邵明强又在2012年光荣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既代表日照人民参与到了党的十八大会议当中,也将党的十八大精神传播到周围的同事当中。

“心正才能笔正。笔一歪,法就不是法了,我就不是我了。”

    在邵明强的心里,法律的公平正义,是高于一切的。从事法医鉴定工作19余年,邵明强始终坚持公正廉洁执法,“不惟权、不惟钱、不惟情、只惟法”早已是他案上的座右铭。为了保证自己所做的每一项判断都对得起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邵明强给自己定下了一项规矩:绝对不和当事人在私下有任何交集!不只是钱物,哪怕是别人想要请吃一顿酒、一顿饭,邵明强也绝不越雷池半步。日照地面儿小,经常绕一圈就能遇到个熟人,日常办理鉴定案件的时候,经常会有“熟人”找邵明强说情,而邵明强对“这类人”的态度统一是“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只尊重事实和法律,没有半点通融的余地。

    有一年,邵明强的老母亲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腰椎二、三、四横突骨折。按正常程序,法医应该先对现场进行判断,然后由交警进行调解或由法院判决。在别人看来,邵明强有足够的“条件”可以为自己的母亲争取有力证据,然后拿到更多的赔偿款,但为了避开徇私舞弊之嫌,让案件得到公正处理,邵明强和父亲反复沟通后决定不报案,所有费用由自己承担。

    “心正才能笔正。那支写鉴定的笔,必须始终紧握在自己手中。笔一歪,法就不是法,我就不是我了。”邵明强始终坚守这个底线,这是邵明强内心深处的真实感受,也是他多年来始终坚守的工作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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