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发出通报,对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进行表彰,在推荐参评的289件案件中,共评选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精品案件”10件、“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精品案件”10件、“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件”100件和“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件”35件。
其中,我市岚山区院刘新华办理的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水利局怠于履行职责检察建议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精品案件,这也是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行政检察案件。
全国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评选是民行系统的最高奖项,我市民行检察部门在第一届评选活动中也取得了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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