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干警王亚丽应邀走进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职业伦理》课堂。课堂采用双师模式,王亚丽与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东楠老师共同与同学们展开交流互动。
王亚丽整理了课前收集的同学们提的问题,结合自身从事检察工作的经历,从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责、检察机关的对外关系问题、检察官的职业素养三个方面对检察官职业伦理进行了解答。
她在交流中特别提到,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要具备的素质,即脑瓜子,嘴皮子、笔杆子。
脑瓜子就是说,你要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法律关系,立法原意,法律制度的根基,避免机械执法。
嘴皮子是与别人交流、沟通的能力。一是清晰表达自己想法、意识的能力;二是能够理解、听懂他人意思表示的能力;三是能够与别人共情的能力,“感同身受”,理解别人的感受,听到别人的想法。
笔杆子是指写作能力。不管是以后选择什么职业,写作能力提高绝对是需要引起重视的一件事情。不管是写起诉状答辩书,写公文信息宣传,写理论调研文章,都是在工作中必须要面对的事情。怎么把脑子里的东西转化为书面的,考察的是全面的能力。
课堂最后,王亚丽送给同学们一句话: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充满力量,法律因为实施才充满生命力。希望同学们不管以后是否从事实务工作,不管从事何种职业,都尊重司法实践本身,回归法律应用本身。
通过与检察官的互动交流,同学们对检察官职业伦理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他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将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为未来的扬帆起航做好积淀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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