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检察部紧紧围绕市检察院党组决策部署,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0件57人,追赃挽损1亿余元。受理经济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90件326人,审查起诉案件854件2316人。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5件189人,综合履职案件2件。
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情况
成立重大职务犯罪办案团队,检察长亲自统筹指挥,入额院领导发挥“头雁”示范效应。先后办理山东省政协原常委边祥慧受贿案、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张恒道受贿、滥用职权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12件。
办理的厅级、处级干部大案要案数量、质效进一步提升。办理的省检察院交办案件3件3人均适用认罪认罚程序,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深化职务犯罪案件反洗钱“一案双查”。提前介入及审查起诉阶段均坚持“一案双查”,在依法认定的基础上做好监检衔接,全市办理涉职务犯罪洗钱案件3件。
深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积极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全市办理行贿案件4件。
加强办理职务犯罪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好上下两级检察机关同步提前介入机制,提前介入重大职务犯罪案件5件;积极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组织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3次,与监委、法院等同堂培训、庭审观摩3次。
强化案例培育意识。结合办理的有影响、新类型案件积极撰写案例。其中,陆某某受贿案获评全省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典型案例,宋某某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获评全省国企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4件案件获评全省职务犯罪精品案例。
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情况
依法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办理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广告、串通投标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104件360人;积极推进经济犯罪“挂案”清理工作,9件“挂案”全部清理完毕。
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唐某某诈骗案获评全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依法严惩走私冻品等重点商品,以及海南等重点地区走私犯罪。办理全省首起涉海南自贸区“套代购”走私案件,该案获评全省依法惩治走私犯罪典型案例。
保持对涉众型金融犯罪高压态势。迟某某保险诈骗案获评全省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检”说非法集资》荣获第四届“我的防非故事”主题征集活动一等奖。
依法保障质量安全。扎实开展“检护质量安全2024”专项行动,并纳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孙某某销售伪劣产品罪案获评全省“检护质量安全2024”典型案例。
持续保持反洗钱工作力度。检银合作工作做法被《山东检察情况反映》采用,3个集体及6名同志获评全省反洗钱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全市办理综合履职案件2件。 依法开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专项工作。制发《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办案指引》,全市办理侵犯商业秘密案2件。
打造“日照绿茶”知产保护品牌。紧密结合检察履职,创新茶产业“三重”司法保护体系,“蓝绿同行”日照绿茶被评为全省“检察护企”优秀品牌。
加强知产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在全省竞赛中,莒县检察院崔荣艳进入前十名,另2名同志进入前三十名;3名同志入选全省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岚山检察院许艳艳入选省检察院“双联双评”攻关团队;4个集体12名同志获评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强化理论研究和案例撰写。李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获评全省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典型案例,王某华等6人侵犯著作权案公诉意见书获评全省优秀刑事检察文书。
重点工作情况
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出台《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1件案例及1件品牌获评省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优秀案例和优秀品牌,相关工作做法在《检察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采用、转发30余次,7篇经验交流材料、简讯及案例入选省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扎实开展“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观摩听庭评议48件次。1件庭审、1个办案组及1件优秀法律文书分别获评全省“优秀公诉庭”“优秀办案组”及“优秀出庭意见书”,3件案件获评优秀出庭案件。
认真组织典型案(事)例撰写。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7篇,获评全省精品案例4篇,获评全省优秀法律文书3篇。
下一步,第二检察部将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主线任务,通过办案实训和业务培训,进一步理解和运用好“三个善于”,并结合上下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履职等机制,提升办理大要案的能力,勇于担当,善作善成,努力为日照检察工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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