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日照市检察机关立足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从内部制约深化司法规范,检务公开倒逼司法规范以及外部监督促进司法规范等方面,增强监督合力,进一步规范、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在此基础上,各区县检察院也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面是各区县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及其工作亮点:
东港区
今年以来,东港区检察院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其中,反贪、反渎部门先后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参加省院反贪局组织的规范司法行为网络视频培训等活动6次,强化干警规范化的执法意识,推动执法办案过程的规范化。
同时,侦监、公诉部门在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中力促执法办案透明化,规范涉案款物处理。去年以来,对于发现侦查机关处理涉案款物不合法、不及时等情况,已口头或书面发送纠正违法5次,对于法院判决处理涉案款物不合法的情况,口头纠正2次。
岚山区
岚山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会签了《关于建立刑事案件协作配合监督机制的意见》,旨在规范监督范围、程序和措施。并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常态化联络工作的意见》,定期向岚山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将执法活动置于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莒县
莒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近日召开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对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并对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进行了总结讲评。
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院党组带头加强学习,对各业务科室进行调研,重点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运行。
五莲县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过程中,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项活动成员会和干警会议,有序推进学习阶段的活动开展;侦监、反贪、技术根据具体工作实际提出了“四个结合”、“四个加强”和“三个确保”等具体工作措施;政治处坚持“一月一讲”加强廉政教育,实行“检察开放日”畅通监督渠道,丰富“两无”检察院创建活动。
开发区
为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开发区检察院联合开发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交警大队召开规范司法行为联席会议。
与会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对办案实践过程中的证据收集与采用标准、非法证据排除及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如何实现公正与效率,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等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并围绕上述问题,从主客观方面深入查找原因,总结教训,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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