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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道德与法律的审判
发布时间:2016-07-18 09:27:00    来源:日照市人民检察院    
 

一本薄薄的案卷背后,记录着一对母女的悲凉和无奈。卷宗的主人公是一对患有神经性纤维瘤的母女,身患重病又惨遭至亲遗弃。近日,孩子的父亲张状因犯遗弃罪被莒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张状与被害人庄霞于2004年10月19日登记结婚,2005年8月9日生育女孩小雨。2010年9月2日,厄运降临,庄霞经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诊断,患有神经性纤维瘤病,需要手术治疗,令庄霞及其家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术后第二天,作为丈夫的张状不去照顾术后的妻子,竟然偷偷溜走。庄霞术后出院,张状非但不照顾,反而不让其回家,无奈之下,庄霞家人将庄霞接到娘家养病。庄霞和女儿长期居住在娘家,常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期间庄霞两次到北京住院治疗,张状都不曾露面。

屋漏偏逢连夜雨。2015年9月,女儿小雨被诊断患有右眼白内障,颅内占位性病变、考虑神经纤维瘤病II型,孩子才10岁,尽管家中已欠债累累,但还是咬牙为女儿小雨在北京同仁医院手术治疗。庄霞和女儿在生病住院期间,母女二人多么盼望张状来看看她们,多么希望能有个强有力的靠山,但是,作为丈夫、父亲的被告人张状就像从世界上消失了一般,杳无音信。

数不清流了多少眼泪,记不起下了多少次狠心,在无数次的希望又失望之后,庄霞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委托家人到公安局控告张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案件移送到莒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张状的行为构成遗弃罪,莒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本案的庭审,既是法律的审判,也是一场道德的审判。 

承办人刚看到案卷时,考虑的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是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遗弃罪。当承办人来到庄霞的娘家,看到是没有院墙的家、露着天的屋顶、泥泞的院子,看到的是躺在床上不能动、不能说的庄霞,看到的是因病辍学在家的小女孩,看到的是庄霞母亲愁苦的面孔,承办人的心犹如一把揉皱的纸,五味杂陈,有对犯罪嫌疑人抛弃妻女行为的鄙夷,有对庄霞母女的同情,有对疾病肆虐的无奈……

在2016年4月,莒县检察院对庄霞母女开展了司法救助,为母女申请救助金4万元,7月4日,被告人张状因遗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此,承办人的心里才算熨平了一些。

庭审开始前,当庄霞被家人用担架抬到法庭的时候,法官、公诉人和旁听人员深受震动,站在被告席上的张状满面赧然,因为他也知道,自己的行为就算撇开法律,也已经突破了一个人的道德底线。公诉人在想,张状作为一个丈夫,一名父亲,他对妻子的爱情,对女儿的亲情,当他站在被告席的这一刻,在他如石头般冷硬的心中到底还有多少?这次庭审中,被告人张状受到了双重审判----法律的、道德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亲人是我们每个人温暖的港湾,亲人间的遗弃行为往往给家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危险,为舆论所不齿,被周围的人所看轻,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法律确实对家庭成员的行为做出了一些规范,比如遗弃、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家庭成员等,但在家庭伦理中,除了亲情、爱情以外,约束我们的似乎更多的是道德层面的要求。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为依靠,互相关心照顾,敢于担当自己的责任,不管是富贵还是贫穷!(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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