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鑫,岚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他立足于检察职能,勇于办理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大要案比重和案件数量均创新高。2017年以来,王福鑫同志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1件157人。
在办理案件过程,注重履行审判监督职能,提请抗诉的交通肇事、包庇案已获改判;
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公诉案件,包括岚山区检察院建院以来办理的难度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
办理的日照某公司骗取贷款、承兑汇票,隐匿会计凭证、窝藏案也是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办理了九人利用微信开设赌场案是新型的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办理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王福鑫同志在承担审查起诉这一主业之外,对法治宣传等工作也十分重视,2017年王福鑫同志撰写的《这算不上高额工资!》、《夫唱妇随的“油耗子”》、《“幸运28”给我带来的不是幸运!》等稿件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国家级媒体采用和转发,承担的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申报工作获得成功。
在带头办理大要案的同时,还主持公诉科的管理工作,岚山区检察院特别注重公诉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活动,主动承办全市公诉人业务竞赛,通过刑检部门“朴素法语”微信群,加强对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讨论,提高年轻干警的业务素质,多次召开案件观摩庭,强化以审判为中心意识,提升公诉干警庭审水平。
一年来,岚山区院没有出现错诉,错不诉案件;岚山区院公诉科还勇于适应司法改革要求,探索公诉办案新模式,2017年7月份以来,根据司法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办案模式,以五名员额检察官为核心,成立五个办案组,除个别案件外,所有案件均通过系统自动分案。通过改革,所有案件均在法定审查起诉期限内办结,大大提高了公诉效率。
王福鑫同志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在工作生活中带头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争先创优,传递正能量。除了做好本职工作,作为科长,还协助领导从廉洁自律、规范司法、业务提升等方面,高标准、严要求管理好公诉队伍。
近年来全科干警均未发生以权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纪违法现象,岚山区检察院公诉干警逐渐成为一支对党忠诚、业务素质过硬、能吃苦、乐于奉献的司法队伍。
王福鑫同志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履职,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不断提升公诉工作业绩和水平,推动公诉工作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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