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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中坚守----记驻所检察老兵郑培亮
发布时间:2015-06-25 10:13:00    来源:日照市人民检察院    
      从2002年到现在,他担任驻所检察官已有十四个年头。

十四年的驻所检察工作,没有多少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多少浓墨重彩的工作业绩。

他却在这个平凡而又特殊的岗位上,十四年如一日的坚守,诠释着一名普通检察官对职责的担当、对法律的信仰、对公正的守望。

他是郑培亮,日照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名驻所检察老兵。

踏实认真的敬业者

走进他的办公室,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桌上一本本的检察日志,字迹工整、内容详尽,记录着每天的执法监督工作,意想不到的是琐碎细小的检察日志竟能如此出彩,这是郑培亮日常工作之一。“登记检察日志,填写业务台账、报表,巡视监区,对在押人员开展教育……”郑培亮一边数着自己平日的工作,一边点击鼠标,查看监区内的监控。这些琐碎的工作是每天都不能少的。

驻所检察官的工作很平凡,但也很特殊,远离机关单位,在高墙电网内,成天与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打交道,还要面对在押人员家属、律师、公检法办案人员以及看守所民警。初到驻所检察室的他“压力山大”,领导和同志们都为他捏把汗,但当兵出身的他有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毅然选择了坚持:“工作就是克服困难,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

2002年他来到了看守所,交通不便的年代里,坐公交车从机关到看守所需要一个多小时,有时公交车晚点,为了及时到岗索性骑自行车赶到看守所。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坚持每天早到岗,连看守所民警都敬佩:“老郑的工作精神可嘉呀,这么多年风雨无阻,工作日没有一天不到岗,更没有一天迟到早退。” 仅这每天“两点一线”的奔波,在很多人眼里都视为畏途,可他却坚持了十四年。

工作中,他为自己设定了“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几年下来,笔记攒了若干本。直到现在他还有个习惯,随身携带一个小册子,里面是他整理的常见罪名量刑标准、刑事羁押期限一览表等等,一方面“有空常翻翻”,另一方面在答复法律咨询时“不说外行话”。

这些年,他的检察日志越记越长,工作台账越登越细,巡视监区的密度越来越大……看守所收押大厅、监控室、巡视通道等每个角落随时都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就是要好好工作,别给领导丢脸,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行。”当问起为什么这么细微的工作都做的如此认真时,朴实的话语里道出了他内心的那份脚踏实地的干劲。

十四年来,他共计检察收押、出所20000余人,提出检察建议460余条,纠正各类违法近100余件,用过的“志帐表”摞起来有一米多高,登记检察日志200余万字,同事们戏称他是“著作等身”。正是因为这些脚踏实地的努力,驻所检察室顺利通过了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化检察室考核验收。

 

“高墙内”的监督者

当说起工作中的难点时,“监督看守所”成了郑培亮最难过去的一个心坎。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职责,驻所检察工作也不例外,说白了就是专门“挑刺”、“找毛病”。

而驻所检察官与看守所民警“同吃、同住、同劳动”,讲配合时皆大欢喜,“较起真”来监督,谈何容易?

新刑诉法的实施,对看守所执法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个别监管民警由于执法理念转变不到位,未能严格遵守看守所执法细则,导致工作中发生了影响监管秩序安全稳定的问题,属于严重违法情形。他即时调查取证,制作了纠正违法通知书,但在送达法律文书的时候,他也犹豫过,按照上级院的新规定,这份纠正违法通知不仅要送达市看守所,还要抄送市公安局、省公安厅。

而这些年公安机关非常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出现监管违法现象势必影响看守所的综合评定,“影响人家业绩和形象怎么办”,但使命感很快战胜了犹豫的心,“按规定办,这也是为了他们好!”在送达法律文书时看守所的同志不大情愿的说:“都是老弟兄们了,抬头不见低头见,就这么配合我们工作?”“监督就是最好的配合,个人感情归个人感情。这是两码事!”老郑也毫不客气。

为使监督工作“接地气”,他每天多半时间巡视在押人员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十四年来,他配合看守所,为25名不适合羁押的嫌疑人变更了强制措施,抢救危重病人6次,清理监室110余次;通过谈话教育,使15名在押人员放弃了自杀、自残的念头,有效化解了监管风险。

 

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在里边见了你又怕、又敬。怕的是你工作太负责,敬的是你办事讲公道,我们有问题都愿意和你谈,有困难都愿找你帮。”一名刑满释放的人道出了所有在押人员的心声。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的马某,为抗拒监管改造而绝食,连续七天只喝少量白开水,随时可能发生意外。郑培亮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到了第八天中午他安排食堂专门做了一碗加糖米粥,亲自冒雨端到监区。在谈话教育室里,他对马某嘘寒问暖,从家长里短谈到遵纪守法,从珍惜自己谈到关爱他人。一番感同身受的道理,令马某落泪,感激检察官把她“当人待”,从此放弃了绝食,主动配合办案单位工作。

留所服刑罪犯丁某某向郑培亮反映,其在黑龙江羁押了十多天没有折抵刑期,判决书有误。郑培亮立即查阅法律文书,但判决书中没有丁某某在黑龙江羁押的记录。为尽快查清事实,他数次往返公安、法院,终于在案卷中找到了黑龙江省鸡西市第一看守所出具的羁押交接手续证明,法院随即作出裁定予以更正,为罪犯丁某某找回了15天的自由。

据不完全统计,仅他为在押人员追回合法财物就有15次,其中现金12.5万元,手机9部,车辆2台,金银首饰5件,银行卡5张。       

每年春节、中秋等节日都是在押人员情绪最波动的时期,也是郑培亮最忙碌的时期。他在安排节假日驻所值班工作时,总是先把大年三十、大年初一、初二等“好日子”抢在自己手上,把幸福团圆的机会留给别人。驻所十四年的每个春节,他都在看守所度过,除夕夜都是看着在押人员吃完饺子、完成最后一轮巡视后才回家。有些监管民警善意地劝他:“你一把年纪了,不图名、不图利,不用那么拼。”他却说:“这都是我份内的工作,干不好对不起良心,换了谁都会这么干!”

现在,57岁的郑培亮,每天仍然在“两点一线”之间奔波,他觉得自己是幸福的,驻所检察已经融入他的生命,他离不开这个岗位。

(详见2015年6月24日《山东法制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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