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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检察院为失明老人送3万元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5-09-28 15:19:00    来源:日照市人民检察院    
 

 “做梦也没想过,我这一大把年纪了,还能得到这么一大笔救助款。”9月25日,电话那端,莒县夏庄镇某村的王老太泣不成声地说。
  近日,莒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夏庄检察室与该院控申部门工作人员来到莒县夏庄镇某村,为该村的王老太送去了救助金30000元。这让曾对生活失去信心的王老太一家,又重新燃起了希望。
  2012年6月11日,王老太正在门口用铁锨铲粪,本村的侯某路过其家门时突然将王老太手中的铁锨夺走,并用铁锨追打王老太,造成其双侧眼球破裂、头面部、右上肢、右下肢等多处软组织损伤及骨折。经过法医鉴定,王老太双目失明,构成一级伤残。
  平白无故被打失明,侯某到底跟王老太有何过节呢?原来,侯某案发时处于抑郁发作期,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工作人员在下乡走访过程中了解到,王老太被侯某打伤后,无力负担治疗费用,且因双眼失明,无法独立生活,其丈夫无法外出打工,家庭负债累累。而侯某在监狱服刑,也没有能力履行民事赔偿责任。
  得知此情况后,检察人员积极帮助王老太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请。经核查审批,给予王老太救助金30000元。随后,工作人员赶紧把这笔爱心款送到了王老太手中。

 

(详见《黄海晨刊》9月28日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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