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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向海而歌,共同守护“海洋蓝”
发布时间:2024-01-29 11:18:50    来源:日照市人民检察院    

226.35公里海岸线,6000平方公里海域,22座岛礁……日照,一个镶嵌在黄海之畔的海滨之城,蓝天、碧海、金沙滩是她的温柔底色。近年来,日照市委、市政府着力打造“蓝色引擎”,以全产业链思维唱响海洋牧歌,吹响续绘“经略海洋、向海图强”新蓝图的冲锋号。立足海洋特色,日照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守护海洋的生态效能,依法能动履职,深耕日照特色的海洋保护法治实践品牌,筑牢蓝色海洋检察保护屏障。

拓展朋友圈,共谱公益保护“协奏曲”

“检察官同志,‘三无’船舶禁渔期非法捕捞、违法载客出海垂钓,严重影响海域安全,你们管不管?”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收到岚山区某养殖协会渔民的反映。

了解到该线索后,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立即组织干警赶赴辖区内海域,通过查码头、访渔户等方式,多方了解“三无”船舶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同时,由检察机关牵头与相关执法部门召开座谈会,厘清职责,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该区海洋发展部门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三无”船舶集中治理活动,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21次,拆除“三无”船舶77艘,收缴“三无”船舶339艘,辖区内“三无”船舶实现历史性清零。

“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日照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协同开展前端治理,促进行政机关发挥主动纠错机制作用,推动多数案件在诉前环节得以解决。2018年以来,共发现海洋保护公益诉讼线索45件、立案3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件,共督促清理固体废物、垃圾400吨,封堵、治理排污口10个,追缴国有财产5608万元。

近年来,日照市检察院与该市湾长制办公室会签了全省首个市级层面“湾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常态化召开府检联席会议,合力解决更深层次的社会治理难题,监督、协作的纵向横向网络逐渐织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聚合效应逐渐形成。此外,“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吸纳了来自代表委员、社会团体等157名志愿者,检察官与志愿者携手努力,共同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向违法行为亮剑,筑牢公共利益“安全线”

“我们的行为对海洋渔业资源造成了损失,愿意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补偿生态损失。”在全省首起检察机关提起的海洋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现场,两名非法捕捞被告人陈述意见时说道。被告人当庭签署调解协议,通过增殖放流或支付生态损害费用等形式修复被破坏的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

“我们这里的人大多以捕鱼为生,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很快传开了,禁渔期非法捕鱼是要被罚款的,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经过检察机关的普法宣传,渔民李某时常向身边的朋友念叨。

该案件的办理给渔民们一个强有力的警示:谁破坏,谁就要负责。

近年来,日照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及支持起诉18件,针对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提起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非法捕捞者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要求其承担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和赔偿责任,共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32万元,督促行政机关或自行组织增殖放流1646万尾,有效提高了司法监督效能。法槌起落之间,公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替代性修复,寻求公益保护“最优解”

“种植沿海防护林,不仅可以防风固沙,还有防御海啸、风暴的作用。沿海防护林就像一道绿色屏障,守护着沿海地区2个街道、90余个村庄。”在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召开的专家论证会上,专家学者正在针对该院办理的一起盗采海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支付的生态损害赔偿金如何使用才能更好修复受损海底生态进行讨论。

经过论证,检察机关决定根据日照沿海的海域特点,因地制宜,聘请专业机构开展种植柽柳为主的沿海防护林替代性修复方案,促进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为助力日照从海洋资源大市走向海洋经济强市,从耕海牧渔走向陆海统筹,全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指引,积极推行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碳汇、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及时修复。建立全省首个检察公益海洋蓝碳固碳基地,运用“检察+碳汇”办案模式,探索在公益诉讼中认购碳汇产品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补偿机制,提升海洋生态修复质效。同时,依托“湾长+检察长”、蓝碳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等5个涉及海洋保护公益诉讼领域协作机制,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让蓝色成为日照高质量发展的靓丽底色。

“作为司法为民的践行者,日照检察机关坚持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深化拓展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市域实践,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贡献检察力量。”日照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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