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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东港检察:守护群众口腔安全
发布时间:2025-04-28 10:14:59    来源:日照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对一起跨区域假冒牙科印模材料案提起公诉,张某某等9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各处罚金。

山东某口腔材料公司作为国内口腔材料行业龙头企业,其品牌声誉及产品质量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高影响力。2024年3月,公安机关接到该公司报案,称多家网店未经授权,大量销售假冒其公司品牌的牙科印模材料,此类材料作为直接接触人体口腔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关乎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公安机关经初步侦查,锁定2 名下游销售商,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因本案涉及多环节且跨区域作案,链条化、团伙化犯罪趋势明显,必须厘清每一环责任,避免遗漏关键证据。”承办检察官在批准逮捕的同时,引导公安机关从下游销售环节切入,梳理转账记录等证据,向上深挖生产端;全面调取涉案13家电商平台交易数据,准确认定犯罪数额。经过链条式追踪溯源,相继确定生产、销售、制假标识等犯罪环节9名被告人。

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一方面全面审查证据,厘清案件事实,突破“唯数量论”机械思维,最终认定其假冒一种注册商标;另一方面,坚持刑事打击与品牌保护并重,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督促涉案人员积极退赔、缴纳违法所得,帮助企业追赃挽损50余万元。

“任由假冒医疗器械在市场流通,将损害公众健康与安全。”承办检察官说。对此,该院高度重视,针对案件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向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线索移送函》,建议对涉案金额未达刑事立案标准的下游销售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联合行业协会召开座谈会,制发《风险提示单》,推动建立“企业自查+行政监管+司法协同”长效治理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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