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2016年“六一”儿童节之际,日照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获批成立,这既是日照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体现,也是日照市未检工作开展的新起点。
成立未检处是适应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也是为了更进一步推动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更加落实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各项特殊制度。未检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院受理的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及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建设和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观护体系建设等工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就全市范围开展的保护未成年人等工作进行协商合作;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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