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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检察机关2020年1至6月检察业务数据发布
发布时间:2020-07-20 11:40:00    来源:日照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上半年,为认真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的要求部署,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贯穿防疫、办案中心始终,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工作。2020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126169人。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91105人,不批准(决定)逮捕93人,其中,证据不足不捕的67人,无社会危险性及其他情形不捕26人,不捕率为47﹪。

从批捕涉及罪名分布看,排前五位的依次是:盗窃罪23人,占批捕总人数的21.9﹪;交通肇事罪14人,占批捕总人数的13.3﹪;寻衅滋事罪10人,占批捕总人数的9.5﹪;诈骗罪7人,占批捕总人数的6.7﹪;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5人,占批捕总人数的4.8﹪。

(二)审查起诉工作。202016月,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5101948人。经审查,共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11451456人,决定不起诉各类犯罪346人,不起诉率为19.2﹪,其中,法定不起诉15人,证据不足不起诉63人,情节轻微不起诉261人。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477人。

从起诉涉及罪名分布看,排前五位的依次是:危险驾驶罪605人,占起诉总人数的41.6﹪;交通肇事罪108人,占起诉总人数的7.4﹪;盗窃罪99人,占起诉总人数的6.8﹪;诈骗罪65人,占起诉总人数的4.5﹪;寻衅滋事罪47人,占起诉总人数的3.2﹪。

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534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8.6﹪。提出量刑建议1093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085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9.3﹪。

(三)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202016月,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33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解除强制措施人数32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采纳率97﹪。

(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202016月,共提出书面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6人,已纠正16人次,纠正率100﹪;提出书面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27件,已纠正27件,纠正率100﹪;提出书面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46人,已纠正40人,纠正率87﹪;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7件,已采纳17件,采纳率100﹪。

二、民事检察工作

202016月,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53件,提出抗诉9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合计18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58件,结案54件,提出检察建议49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27件,办结29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50件,支持起诉87件。

三、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2016月,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16件,受理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29件,提出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8件,受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

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件,立案44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0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9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3件,均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2016月,共审结未成年人审查逮捕犯罪3人,不批捕未成年人3人,审结时起诉未成年人7人,审结时不起诉5人。共对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5人,适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5人。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5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5人。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监督立案1人,经监督立案后法院做出有罪判决1人,提出抗诉2人。上半年,委托社工组织开展社会调查52人,对33人开展帮教服务,18名服务对象完成帮教结案。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202016月,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5件,办结7件,立案复查1件,改判11人。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26件,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301件次,所有信访案件均在7日内作出程序性回复,回复率达100﹪,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答复率100﹪。通过12309网络平台接收律师、群众查询案件办理情况、法律咨询、寻求帮助电话75件。

六、重点任务情况

办理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16月,受理审查逮捕22人,已审结24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4人。受理审查起诉1112人,已审结77人,起诉77人,起诉案件涉及罪名诈骗罪4人,危险驾驶、寻衅滋事罪1人,故意伤害罪1人,妨害公务罪1人。法院已作生效判决3人,均是不满三年有期徒刑。同期,全市检察机关对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6件,占受理该类犯罪案件数54.5﹪。

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202016月,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伪造货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骗购外汇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共批捕1人,起诉36人。对于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保险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金融诈骗犯罪共批捕1人,起诉2人。对于非法经营、合同诈骗、串通投标以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共批捕5人,起诉28人。对于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犯罪起诉13人。   

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16月,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类犯罪起诉55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立案31件,诉前程序29 件,审查后提起公益诉讼3 件。

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202016月,严厉打击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挪用公款、受贿、行贿、滥用职权等犯罪,起诉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1人。提起司法救助39件,其中涉及未成年人和因案致残救助案件13人,办结20件,发放救助金22万元。

着力服务和保障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202016月,严厉打击侵害公司企业权益犯罪。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批捕3人,起诉31人,其中,批捕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3人,起诉16人。平等保护非公经济合法权益。对于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批捕1人, 起诉4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16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恶势力犯罪48人,依法逮捕24人。其中,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1人,批捕恶势力犯罪13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740人;提起公诉618人。其中,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2人,起诉恶势力犯罪416人。法院共判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68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5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不满十年20人,判处有期徒刑不满三年34人判处缓刑14人,并处罚金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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