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升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质效,2021年9月23日至28日,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东港区、岚山区、莒县、五莲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社区矫正开展巡回检察。
本次巡回检察,市检察院从各区县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巡回检察组,统一发布巡回检察公告,统一受理投诉举报线索。深入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后社区矫正机构日常监管工作,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重点环节进行检察监督。突出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的脱管、漏管情形,并对区县检察院社区矫正监督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巡回检察组先后来到随机抽取的10家司法所进行实地检察。通过进行重点人员谈话调查,发放调查问卷,信息化核查定位轨迹,查阅社区矫正案卷档案等方式,详细了解各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报道管理、入矫解矫程序、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请销假审批备案手续、矫正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情况,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警示教育谈话,引导其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接受改造教育。本次巡回检察共核查社区矫正对象档案401份,发放调查问卷80份,警示谈话73人。市检察院将对本次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依法督促落实整改,适时组织开展巡回检察“回头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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