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下午,市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开展研讨交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玉主持学习并讲话,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列席旁听三组组长陈鹏及市直机关工委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到会巡听并作点评发言。市检察院院领导、市管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代表参加学习。
与会人员重点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关论述,学习了省委李干杰书记在《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上的批示和市委张惠书记的有关批示精神,集体观看了10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视频。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二十大精神作交流发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2名青年干警代表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市直机关工委陈鹏副书记对学习形式、内容及效果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代会上作的报告,是开启新征程的纲领性文献,是饱含鲜明宣示的前进引领。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在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议》,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热潮,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引领新时代日照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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