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部署,加强公诉人出庭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与开展诉讼监督专业能力,展现检察机关良好形象,7月25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玉采取“推门听庭”方式,对经开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开展庭审观摩评议。经开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葛敏及听庭评议组成员参加活动。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根据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针对性地进行讯问,并分组分类举证,同时,就被告人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等方面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合理提出量刑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观摩后,评议人员围绕该案文书制作、讯问技巧、公诉人庭审表现及释法说理能力等方面进行充分评议,一致认为,本案庭前准备充分,公诉人用语规范、行为得当,举证逻辑清晰、有层次,公诉意见证据体系分析透彻,犯罪构成论证清晰,量刑说明恰当准确。同时,评议人员就公诉人出庭的临庭应变能力和增强法庭教育的针对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王小玉检察长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深入推进“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提出要求:一是思想上再深化。出庭公诉指控犯罪能力是检察队伍整体业务素质、能力水平的体现,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精心部署,多措并举,切实提高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二是措施上再强化。各院要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契机,梳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查找目前存在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积极整改,总结经验;三是效果上再提升。注重统筹提升,将此专项活动作为系统性工程,与常态化开展“学训练赛”“青蓝结对”等活动融合推进,以生动的庭审教学提高检察队伍出庭公诉履职能力,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不断推进公诉人出庭规范化建设,把庭审现场打造成能力提升“课堂”,提高公诉人出庭公诉能力与水平,以队伍素质能力现代化促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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