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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联动共赴“山海之约”跨区域协作守护蔚蓝海洋
发布时间:2024-06-11 10:48:18    来源:日照市人民检察院    

检法联动共赴“山海之约”

跨区域协作守护蔚蓝海洋 

 

初光照耀,山海相依。6月7日,日照市检察机关会同青岛海事法院、岚山区海洋发展局等多家单位,在岚山海域共同开展公益诉讼生态补偿放流活动,并召开海洋司法保护协作座谈会,签订《关于构建海洋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推进建立跨区域海洋生态保护协作机制。

青岛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阳明程,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付欣刚,岚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西法,岚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秀云,岚山区海洋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韦秀国出席活动。

2021年,宋某等3人使用禁用渔具,在黄海海域非法捕捞野生黄蚬4万余公斤,对海洋生物底栖环境和渔业资源造成双重严重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宋某等人承担海洋渔业资源生态损害赔偿费或采取增殖放流形式修复受损害的渔业资源。青岛海事法院最终出具调解书,宋某等人表示愿意积极履行增殖放流修复义务。

本次公益诉讼生态补偿放流系宋某等人主动履行相关调解书确定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修复义务,6月7日上午9时,在相关单位协助下,1546余万尾各类鱼、虾、蟹苗放流入海,为浩瀚海洋增添了新的活力。

增殖放流结束后,全体人员前往岚山区多岛海柽柳公园内实地调研了检法共建的蓝色碳汇实践基地。建设蓝色碳汇实践基地是检法两院服务双碳目标,探索替代性修复的一次有益尝试,在实践基地内,将探索通过种植公益林等各种替代性修复方式,确保受损生态环境资源得到有效修复。

随后,市院与青岛海事法院召开海洋自然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座谈会双方交流了近年来检察机关海洋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工作情况,会签了《关于构建海洋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

见指出,法检双方将在建立“蓝色碳汇”实践基地、开展联动协作配合、构建协作会商机制、完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与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实施海洋碳汇实践行动、积极构建全媒体、立体化宣传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为推动跨区域海洋生态保护提供司法保障。

近年来,日照市检察机关积极打造“益照山海”公益诉讼品牌,推动生态环境修复、人居环境改善、社会综合治理三位一体。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化推进生态修复检察实践,加强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在日照沿海海域从北至南打造生态司法保护屏障,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略海洋建设。(文、图:第五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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