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五莲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协商,决定设立“五莲县法律援助中心驻检察院工作站”,将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协作,方便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及时有效获得法律帮助,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工作站的定位
工作站为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分支机构。
站长由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担任,工作人员由检察院和法律援助中心各自确定,工作站日常管理由检察院负责,县法律援助中心做好业务指导。
参与工作站服务的律师正在值班
工作站的职责
1、免费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给予法律意见,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2、对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进行初查,符合条件的报法律援助中心审批,符合援助条件的,引导申请人通过其它合法途径解决;
3、依照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4、开展维权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宣传;
5、及时向检察院和法律援助中心报送相关数据、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和工作信息等材料;
6、检察院或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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