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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到涉案困难当事人家中现场开庭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发布时间:2018-05-30 14:47:00    来源:日照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开发区检察院针对提起公诉的一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被告人行动不便、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联合区法院到被告人家中现场开庭并积极帮扶救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审查起诉期间,开发区院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范某原是山东省华威保安集团日照分公司的一名保安,因本次事故造成重型颅脑损伤,丧失了行动能力和语言能力,并且家庭生活十分困难。针对这一特殊情况,该院商请区法院到被害人家中现场开庭。5月17日,庭审在被告人范某位于东港区三庄镇范家楼村的家中举行,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发表公诉意见,庭审活动规范有序进行,被告人当庭认罪悔过,其父亲对司法机关充分考虑其实际困难现场开庭的做法给予特别感谢。

庭审结束后,针对范某家庭特别困难的情况,办案检察官及时跟进走访,从该院检察爱心基金中申请1000元用于帮扶范某及其家人渡过暂时困难,重拾生活信心,并将范某家庭列为该院联系服务对象,努力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生的要求落到实处。(图文:开发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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