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案犯罪情节轻微,且你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并获得了谅解,拟对你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希望你能充分意识到自己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不良影响,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并以身作则,自觉引导身边的人敬畏法律、遵守法律。”
“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定积极整改,绝不再做犯法的事了。”
检察听证室里,莒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牟文涛正在主持公开听证,并结合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
为落实公开听证要求,提升案件办理效果,6月20日,莒县检察院对张某某等八人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参加。
会上,承办检察官阐明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和拟处理意见,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自愿认罪悔罪,公安机关承办人发表了意见。
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情节后,听证员就听证事项进行讨论,从法、理、情角度,结合案件事实、危害后果等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决定。同时,参会人员对检察机关“开门听证,应听尽听”的做法给予肯定,并表示公开听证有效促进了矛盾化解,进一步提升了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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