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一场特殊的公开听证会在岚山区黄墩镇养老服务中心举行。检察官邀请律师作为听证员参与评议,养老中心院长及村民代表参与旁听。
2019年11月,刘某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丧失劳动能力,长期在养老服务中心治疗。因赔偿款没有执行到位,近期,刘某向检察机关提出执行监督申请。经调查,赔偿款未执行到位的原因是被执行人确实无执行能力。经开区检察院作出暂时不予支持申请人提出执行监督的决定。
考虑到刘某丧失劳动能力,加之路途远,到检察院开听证会实有不便,办案检察官决定“上门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事实,充分阐述拟作不支持执行监督申请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对检察机关的处理方式表示认同。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通过听证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定性准确,拟处理结果适当。
“就是想图个明白,没想到,检察官亲自来到这里,当面给我解释,这下我彻底懂了。”刘某感激地说。考虑到刘某无法通过民事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且家庭生活困难,检察官建议刘某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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