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近日,五莲县检察院检察官董惠霞受邀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题,为农村巾帼书记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培训中,董惠霞向大家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背景、篇章结构等内容,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努力营造和睦、温馨的家庭环境。
随后,董惠霞还向大家阐述了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指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此次培训是五莲县检察院开展妇女维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务实之举,让司法保护可以更好融入家庭保护,实现家庭教育与法治的有效结合。巾帼书记们表示:“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父母以及和谐家风建设都十分有益。我们也会努力加强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家庭教育保护理念,带头营造新时代良好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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