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莒县检察院与莒县总工会会签《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的意见》,完善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工会职能优势,进一步凝聚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强大合力。
促进日常交流与信息共享
建立健全常规信息定期通报、重大敏感信息即时通报制度,共同研究涉及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有关问题,强化日常交流与沟通联络;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和研判涉及职工人数众多、社会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劳动纠纷,重点关注服务行业、中小微企业、新就业形态等涉及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配合做好纠纷化解工作。
强化线索移送与办案协作
莒县总工会在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中,发现在公平就业、职业伤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损害职工劳动权益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莒县检察院;莒县检察院在办理涉及职工合法权益保护案件时,可以邀请莒县总工会开展案件社会调查、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等工作,调取莒县总工会在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中的调查材料、法律监督意见书等。
开展联合调研与合作帮扶
莒县检察院与莒县总工会可根据需要,围绕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侵害职工劳动权益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专项活动等,对发现的问题合力推动整改,共同开展监督保障工作,监督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莒县检察院对在办案中发现劳动者被侵害需要救助的,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及时将信息通报莒县总工会,在心理辅导、经济帮扶等方面联合开展救助工作;莒县总工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莒县检察院就劳动者维权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并进行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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