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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检察:多措并举,联合推进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23-10-23 10:32:05    来源:日照市人民检察院    

为落实对未成年人全面、特殊、专业的司法保护,督促并监督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及遭受犯罪侵害,10月18日,莒县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会签文件、成立工作站,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召开座谈会,推动形成共识、实践创新,在探索完善监护干预工作的生动实践中积累更多“莒县经验”,积极助力该项工作在全市推进。

市检察院、市民政局相关业务部门到场指导,莒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妇联、团委、教体局、乡镇党委以及灯塔儿童志愿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组织的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莒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丙伟主持活动。

活动中,莒县检察院与莒县民政局会签了《关于未成年人监护资格考察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检察机关、民政部门与乡镇党委参会代表共同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站揭牌。

《办法》规定,检察机关、民政部门应积极履职,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审慎办理监护资格撤销案件。《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监督考察工作的依据、原则、内容、期限,继续监护意愿与评估,慎用情形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

“建议检察机关会同民政、妇联、社工组织等尽快组建考察小组,共同开展监督考察工作。”

“可以利用制发督促监护令等形式,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更好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

“考察措施要具体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切实达到监督效果。”

座谈交流过程中,参会人员就充分履行各自职能,凝聚工作合力保障《办法》顺利实施达成共识,并针对工作中的问题、难点展开讨论,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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