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由莒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史某某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莒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莒县检察院联合莒县纪委监委,组织30余名青年干警旁听学习,并邀请人民监督员近距离观摩庭审,对检察官出庭行为规范、文书质量、举证答辩等进行全程监督。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层层分析、灵活示证,结合案件的事实认定、量刑情节及社会影响等发表了公诉意见,还原了被告人在利益诱惑面前突破底线,最终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被告人史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刻忏悔。
在庭审结束后的庭审评议会上,人民监督员陈海涛对公诉人庭审表现与庭审整体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本次庭审,检察官庭前准备充分、举证论证逻辑清晰、释法说理效果良好,展现了国家公诉人的专业素养和良好形象。
人民监督员董兴武表示,作为村干部,通过参加本次活动,“零距离”感受检察官出庭公诉,在履行人民监督员监督职责的同时,也接受了一场深刻的警示教育,公诉意见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彰显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莒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开金结合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纪,要求全体青年干警牢记初心使命,树牢正确权力观,坚持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时刻紧绷法治之弦、廉政之弦。
青年干警们纷纷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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