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市检察院和五莲县检察院干警一起为生活陷入困境的张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今年59岁的张某某,2021年因多发性脑梗死导致双腿无法行走,生活不能自理,日常起居全由妻子照料。女儿虽已成家,但身为家庭主妇没有固定收入,还需抚养两个孩子,难以分担更多照料责任。对张某某而言,妻子不仅是他的“手脚”,更是这个家的“主心骨”。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彻底击碎了这个本已脆弱的家——张某某的妻子不幸遇害。唯一照料者的离去,让瘫痪在床的他顿时陷入无人照料的困境。五莲县检察院收到张某某女儿代其提交的司法救助申请后,迅速启动审查程序。通过实地走访,与办案检察官、被救助人亲属、村委会及敬老院面对面交流,并借助大数据模型核实赔偿情况,全面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经综合审查,确认张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为增强救助力度、提升救助效果,五莲县检察院提请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两级检察院随即开通“绿色通道”,在最短时间内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暂时缓解了张某某的燃眉之急。
下一步,五莲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