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检察机关义不容辞。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加强全县森林生态安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9月28日,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和县林长制办公室共同揭牌成立全市首个驻林长办检察工作室,为五莲县生态保护再添“检察屏障”。
与此同时,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还与五莲县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共同举行驻县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工作室揭牌仪式,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要求,在推进“田长制”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加强该县耕地保护工作。
据了解,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作为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突破口。今年7月,五莲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长制办公室会签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从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明确提出了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作、联合督促整改、专项整治、信息共享和专家咨询等多项监督协作机制。
同时,还与县田长制办公室会签了《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旨在全面构建“田长制+检察”工作机制,推动田长制与检察工作全面有效对接,依法打击破坏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损害公益行为,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形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履职合力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依托驻林长办检察工作室和驻县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工作室,继续完善“林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探索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环境治理、耕地保护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机制,形成履职合力,为新五莲建设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