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是当前日照市城郊和农村地区主要的民用燃料,因其具有易燃性、易爆性、有毒性等特点,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安生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近日,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液化气安全监管专项监督。
市检察院与东港区检察院干警一同走访辖区内各乡镇、街道液化气经营企业。在发现相关液化气站存在未规范贮存、灌装液化石油气,未规范运输液化石油气,消防设施和标志不完善等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后,市检察院指导东港区检察院形成系统性调查方案,并督导其他区县检察院在各自辖区内开展专项监督。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出动86人次,排查31个乡镇的36个液化气站,发现129项安全隐患问题。
液化气罐虽小,却关涉民生安全大事。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适时向有关责任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整合各方资源,因地制宜、分类整治,推进溯源治理,合力构建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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