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明节来临之际,岚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再次来到区烈士陵园,实地查看就地保护烈士散葬墓集中搬迁和修缮管护情况。看到修缮过的烈士墓庄严肃穆,他们感到十分欣慰。
去年年底,该院在开展“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辖区340余座散葬烈士墓破损失修、碑文模糊不清,既没有设定保护范围,也没有设立保护标识,设施缺乏庄严、肃穆的整体氛围,影响人民群众对英雄烈士的纪念和瞻仰,妨碍了革命精神的传承和弘扬。
“这些烈士保护了我们的国家,烈士墓却没有得到有效保护,零散烈士墓应集中迁葬入园,让烈士们‘回家’”。岚山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牵头召开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座谈会,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散葬烈士墓和烈士陵园的维护、修缮,并进一步组织力量对全区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排查。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监管部门在检察官的协同配合下,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征求烈士遗属意见等方式,对一部分散葬烈士墓迁入区烈士陵园实行集中管理保护;对另外一部分散葬烈士墓进行添土加固、清除杂草、刷新描字、重新立碑等管理维护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烈士墓修缮270座、迁移76座,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英雄烈士尊崇、铭记和捍卫的崇高敬意,让英灵得以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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