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下午,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王某某等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本案由经开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刘娟担任审判长,经开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葛敏出庭支持公诉并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该案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以来,经开区法检“两长”同庭审理的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本案中,王某某等三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害,威胁生态环境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司法机关在依法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的同时,也依法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亿万年不断演化的结果,是自然界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和各物种均在漫长进化发展的过程中共同维护着自然界的稳定、和谐、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是人类存在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前提。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千秋万代,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身。
经开区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既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更是进一步深化法检两院协作配合机制的生动实践。经开区检察院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对危害野生动物违法者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一起追究,最大限度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营造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敬畏自然的良好氛围。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以及经开区检察院青年干警等60余人应邀旁听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