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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2025年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5 11:35:00    来源:日照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日照市 2025年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条件

(一)选任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身体健康;

4.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年满23周岁中国公民;

5.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4.其他因工作原因不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连续任职已满两届的,不得再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对市人民检察院及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案件、执法活动以及其他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选任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区县司法局自荐报名。区县司法局可以商请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人员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成为人民监督员候选人。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

报名时登录日照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rizhao.gov.cn/),在通知公告栏《日照市司法局关于第三届人民监督员选任的公告》下载并填写《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报名表》三份。

在经常居住地的区县司法局提交以下材料: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所获表彰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报名表》三份,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4张。各区县司法局报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附后。

所有报名人员需同步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填报。

(二)考察。区县司法局会同同级检察机关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考察,确定人民监督员推荐人选。

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区县推荐人民监督员人选,确定市级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三)公示。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将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  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四)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发现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拟任人员,由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并在日照市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公布人民监督员名单。

四、报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东港区司法局:(地址:东港区昭阳路27号一楼107室;联系人:解世珍;联系电话:0633-8110148);

岚山区司法局:(地址:岚山区岚山中路35号521室;联系人:胡伟;联系电话:0633-2612578);

莒县司法局:(地址:莒县北坛路178号疾控中心楼1111室;联系人:王淑贞;联系电话:0633-6226336);

五莲县司法局:(地址:五莲县富强路103号一楼109室;联系人:冯方琴;联系电话:0633-7678893)。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本公告由日照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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